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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来回答这个问题:
一、学生在体育课上摔倒受伤,学校是有责任,但家长不依不饶不应该。
学生在学校上体育课受伤了,学校是有责任的,但学校原本并没有恶意,家长不应该不依不饶。
每一位老师都不会主观上希望学校受伤,学生受伤自己也有责任,哪怕是家长自己带小孩也都会有受伤的情况,当然孩子受伤大家并不愿意。
大家都是成年人,遇到问题,理性地进行解决,而不是不依不饶地去纠着学校不放。
家长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法也会影响到孩子,如果大人从小能够做到对待事情举重若轻,那么孩子长大了才会遇事有方法,不紧张。
二、学校如何进行赔偿。
其实如果学生只是受的皮外伤,那么去学校的医务室处理一下就好了。
如果学生受伤需要去医院,那么就去医院处理,然后拿回医药清单等理赔资料回学校报销就可以,因为每一间学校,都会为学校配备学平险,团体意外险等保险,所以家长也不用因为医药费的事情去学校闹的不开心。
三、作为老师不容易,请家长多一些理解和包容。
作为老师真的不容易,几个老师要管理那么多的学生,而且有些学生原本就非常的调皮,对于老师来说也真的非常的为难。
家长在家带着自己的一两个孩子,都非常的烦,那么想象一下老师带着那么多学生。
而且老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,老师对于孩子的关心和爱护也都是非常好的,所以家长真的不能因为孩子一点点的小事就与学校过不去。
现在有一种非常不好的舆论倾向,那就是只要孩子在校园内受伤,责任就是学校的,只要是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,责任就是学校的。
这种舆论看似在帮我们的家长,帮我们的孩子,但实际上是在害孩子、害家长。
为了让孩子不受伤:
有没有听说过,下课时间就只能在呆在教室内,除了上厕所?
有没有听说过,体育课不许进行剧烈运动,除了做操、小跑步?
有没有听说过,校长根本不敢多组织孩子外出活动,除了规定动作春游?
有没有听说过,寒暑假学校一次活动都不敢组织,除了返校借书?
有没有听说过,运动会取消了长跑、取消了跨栏、取消了标枪,除了那些不易受伤的项目?
……这就是我们的孩子和日本孩子的巨大区别。
所以,现在的舆论,尤其有的时候是媒体,是在帮我们这一代孩子,还是在害我们的孩子?
其实,校园伤害事故也分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,如果学校的运动设备设施都很完备,没有安全隐患,体育老师也是规范操作,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应该是意外事故,那么学校和老师就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。反之,只要有安全隐患或者操作不规范,那就是责任事故,学校和老师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。
对于不讲道理的家长,学校可以聘请一名法律顾问(我以前就那么干的),在与家长沟通无果的情况下,我往往就说,请找学校法律顾问,实在还讲不通,那就上法庭,还怕了你?
学生在体育课时摔倒受伤,家长到校找老师和学校问明情况是对的,但不依不饶是欠妥的;要求看医弄药是正当的,但要求赔钱和道歉是过分的;学生摔伤及时救治,这是老师和学校应尽的责任,花费的诊疗费教师可垫付、学校可支付、家长也可自付。但大吵大闹、不依不饶进行赔钱和道歉实属不该和属于敲诈,后果不可小觑!
还记得我们小时候上的体育课。。。单杠,双杠,跳马,爬绳……。现在的体育课有什么?上课开始后做做准备活动,跑两圈,然后随便玩儿。。这就是所谓的专家所说的快乐体育。。。放羊后孩子们三一伙俩一对的在那儿聊天或者玩耍。根本起不到锻炼的作用。。话又说回来了,体育课真的不敢让孩子上器械。万一摔到了伤到了,遇到通情达理的家长可能只是付点医药费营养费,否则……,太恐怖了。记得小时候上学的时候,也有孩子磕磕碰碰甚至摔坏的,那时候家长来学校都是先说不好意思,给学校添麻烦了,最多就是拿着单据让学校报销一下,然后再开导老师一下,让老师不用担心。。。
这是根据双方的责任处理的。根据我国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三十八条: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、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,幼儿园、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,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的,不承担责任。从法律依据看,如果学校的体育设施设备没有安全问题,教师对学生上体育课的应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了说明教育,学生体育课受伤后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等,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。否则,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。
孩子把人推倒摔伤,做为家长千万不能急躁,不分青红皂白将孩子暴打一顿,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。做为家长首先应该心平气和地了解事情的真象,看看责任方在谁。
如果确实是自己孩子不对则首先应带着孩子去给对方赔礼道歉,与对方家长进行交流,然后再看对方是否伤着,有多严重,需不需要去医院。如需治疗则应主动支付治疗所需的费用。最后在教育自已的孩子,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不在重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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